- 入驻流程
- 规则体系
- 商品管理
- 店铺续约
6.1卖家每个店铺的第一个服务期自服务开通之日起至最先到达的3月31日止,第二个服务期自4月1日起至次年3月31日止,第三个、第四个……服务期以此类推,以一年为周期,除非店铺或与卖家签署的相关协议提前终止。
6.2 卖家每个店铺的服务开通之日以平台通知或系统记录的时间为准。
6.3 卖家应在店铺每个服务期届满前30日向平台提出续签的申请,缴纳续签服务期的平台使用费和提交其经营所需的全部有效资质,并经平台审核。
6.4 卖家未提出续签申请或申请未通过平台审核的,自店铺服务期满之日起,平台将不再向卖家提供该店铺的任何服务。